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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
韩信近来害了相思病,晚期。
垓下之战后,西楚霸王项羽乌江自刎,天下尽归大汉。
刘邦随意给他册封了一个楚王,便屁颠屁颠回到长安。
美名美曰整顿朝内外,实则充纳三宫六院,左拥右抱,过着天上人间的潇洒生活。
忘了苦守楚地、整日以汗洗面的韩信。
真是没良心的。
韩信忍不住怨天尤人,他到底是眼瞎还是眼瘸,喜欢上了刘阿季这颗花心大流氓。
二
物以类聚,人以群分。
韩信自认为,他和刘邦,是天生的一对。
在年少之时,两人的家境都很穷。
他虽出身贵族,好巧不巧,偏偏是没落的贵族。老家韩国灭国后,全家迁徙奔波到楚国淮阴。
家徒四壁,除了一把象征贵族身份的家传剑,再无任何值钱的东西。
没饭吃不要紧,只要脸皮厚就可以到处蹭饭。
被恶霸欺负了也不要紧,大丈夫能屈能伸,不就是钻人裤裆嘛。呵呵,又少不了一块肉。
至于刘邦,身份自是比不得他,拉低了好几个档次。
他心心念念的刘阿季啊,出身沛县老农家庭。
在秦残暴统治下,穷很正常,家穷得揭不开锅盖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农民。
刘邦是个不安分的人,从小有大志向,因为有大志向,所以不老老实实耕地,专门蹭吃蹭喝,溜鸡斗狗,混成了沛县一带的大哥大。
往高了说,府衙小吏萧何都成了刘邦的头号小弟。往低了说,基友同窗卢绾、屠户樊哙也心甘情愿跟着他。
论脸皮厚度,他不及阿季。
就蹭饭一事而言,他饿了只去普通好友家蹭饭,还被各种嫌弃各种骂。
刘邦饿了,专挑最富庶的大户人家蹭饭,三言两语哄的人家把宝贝女儿也下嫁于他,足矣见会说话的好处。
瞧瞧,人比人,气死人。
在加冠成人后,他和刘邦都为志向而一路奔波。
说起他的成名之路,简直是一遭可歌可泣可悲的血汗史。
先是投奔楚国贵族项梁部下,做了个打杂的小兵,打杂打杂,其实就是大妈子,专门伺候人的。砍柴、生火、做饭、盛饭、洗碗、洗衣……除了陪睡,能干的几乎干了个遍。
做人得有志向,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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